以“三必须”刚性执行 筑牢煤矿安全生产根基

  

以“三必须”刚性执行 筑牢煤矿安全生产根基

  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的生命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面对煤矿开采条件的复杂性和安全风险的隐蔽性,唯有坚持最严格的标准、最刚性的执行,才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三必须”原则——必须依法依规生产、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兴安,正是新形势下筑牢煤矿安全生产根基的关键,其刚性执行显得很重要和紧迫。

  依法依规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刚性执行“必须依法依规生产”,就是要将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置于法律和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框架之内。

  树立法治思维,杜绝“经验主义”和“侥幸心理”。 企业管理层和一线员工都必须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经验总结,是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试图绕过法规、简化流程、触碰红线的行为,都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律的亵渎,必须坚决杜绝。

  严格准入与标准,确保“硬件”达标、“软件”合规。 从矿井设计建设、设备设施选型安装,到生产工艺流程、作业规程制定,都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严禁使用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确保采、掘、机、运、通等所有的环节符合安全规定。同时,要建立健全符合法规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强化监管执法,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敢于亮剑、严格执法,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远程监察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等严厉措施,形成较为强大震慑力,确保法律和法规的刚性约束力。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直接决定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刚性执行“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压力级级传导,确保“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失职追责”。

  明晰责任体系,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煤矿企业一定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形成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避免责任虚化、落空。

  强化领导责任,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安全,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分管领导要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领导层的重视和示范,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强大动力。

  严格考核问责,树立“失职必究”鲜明导向。 建立完整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奖励惩罚机制,将安全绩效与员工的收入、晋升等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追责问责,以儆效尤,倒逼责任落实。

  科技是推动安全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的核心驱动力。刚性执行“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兴安”,就是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动煤矿向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转型。

  加大安全投入,提升装备保障能力。 企业要保证并持续增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优先用于更新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如智能综采工作面、自动化掘进设备、智能通风系统、精准人员定位系统、灾害精准预警系统等,努力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推进智能建设,赋能安全管理升级。 全力发展智能化煤矿,建设集感知、分析、决策、控制于一体的智能管控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瓦斯、水害、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风险因素的实时监测、智能分析和超前预警,提升风险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注重研发技术,破解安全治理难题。 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针对深部开采、复杂地质条件等带来的新的安全挑战,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发更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持续提升煤矿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三必须”原则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的坚固支柱。依法依规生产是“准绳”,规范行为,划定边界;落实主体责任是“核心”,明确权责,激发内生动力;依靠科学技术兴安是“利器”,提升效能,构筑长效机制。唯有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地刚性执行“三必须”要求,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我国煤炭工业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能源安全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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