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603505):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石资源(603505):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确保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会务组,由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的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经大会会务组检查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会务组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或者震动状态,请勿大声喧哗。请勿在会场内录像、录音。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另外的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真正开始后,迟到股东拥有的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允许超出3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填写股东名称/姓名及股东所持股份数,并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写名称/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入资金的人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依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 票 一 键 通 服 务 用 户 使 用 手 册 》 ( 链 接 :

  )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

  九、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6、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兼任)薪酬及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12、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13、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14、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15、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16、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17、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024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们国家的经济顶风破浪,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潜力。虽短期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信心偏弱等问题,但在人工智能、高科技和数字化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为我们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带来信心。

  对于金石资源而言,2024年是充满挑战与机遇的一年。面对上市以来最严峻的业绩压力测试,我们既正视短期业绩波动带来的压力,也抓住关键时间窗口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空间,实现资源版图和技术创新的突围:在蒙古国布局首个海外资源采选基地、快速建成预处理项目;积极拓展和延伸产业链,包头“选化一体”模式打通选矿到氟化工产品深加工链条;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创新取得新突破,在化工尾气综合利用的研发上,实验室阶段取得重要进展。面对行业和企业转型中的阵痛,我们脚踏实地、激流勇进,修炼内功、布局长远,为未来高水平发展积蓄了强劲势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228.00万元,同比增长45.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02.74万元,同比减少26.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25,948.04万元,同比减少26.11%;实现每股盈利0.43元,同比减少25.86%。

  1.营业收入大幅度的增加,大多数来源于于金鄂博氟化工项目陆续建成,新产能逐步释放:金鄂博氟化工2024年度销售无水氟化氢11.7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58,146.93万元,较其上年同比增长188.20%。

  第一,江西金岭和江山金石新材料,报告期内受锂业周期性影响,江西金岭计提锂云母存货减值2,015.91万元,报告期内亏损4,377.22万元,导致本期归母净利润亏损2,232.38万元,而2023年江西金岭实现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937.28万元;

  第二,金鄂博氟化工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但由于无水氟化氢产品行业毛利率整体偏低,故未能带动净利润同步增长;尽管如此,基于“选化一体”模式,正是金鄂博氟化工将包钢金石的低品位萤石粉转化成标准的、可供下游使用的无水氟化氢产品,实现了包钢金石生产的近58万吨非标准的、低品位萤石粉的市场价值,即金鄂博氟化工的部分利润体现在包钢金石,公司对包钢金石以权益法核算,本期包钢金石实现投资收益8,816.37万元;

  第三,单一矿山的产销量较上年有所下滑,安全环保等的投入增加带来成本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单一萤石共生产酸级萤石精粉和高品位萤石块矿38.41万吨,较2023年减少4.25万吨,销售自产萤石精矿(酸级萤石精粉和高品位萤石块矿)39.96万吨,同比减少4.17万吨。尽管萤石产品价格比上年有所上涨,但由于矿山安全环保整治,充填采矿投入加大,以及外购原矿等,都带来成本的显著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单一矿山自产萤石精矿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5.83个百分点。

  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新项目的推进,是带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关键支撑和核心动力,也是为企业创造长期利润的源泉。2024年,公司深耕包头“选化一体”项目,逐步实现提质增效;布局蒙古国萤石矿山采选业务,推进基建和配套设施项目,为下一步规模化生产打下基础。

  (1)包钢金石选矿项目:报告期内,包钢金石3条选矿生产线万吨,全年平均单位制造成本控制在1,000元/吨以内,单位制造成本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其中,通过金鄂博实现对外销售20.41万吨,自用约38万吨,外销萤石粉毛利率达29.90%,按“选化一体”从选矿端计算,毛利率为54%。

  (2)金鄂博氟化工公司:项目分两期建设,共建有8条无水氟化氢生产线条氟化铝柔性化生产线条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全年按计划轮候排产,共生产无水氟化氢12.77万吨;年产40万吨硫酸生产线月下旬开始做了带料调试。

  包头“选化一体”项目2024年度贡献利润约11,424.15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44.45%,较上年的7,392.07万元增长54.55%,慢慢的变成了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逐步兑现公司增长逻辑。

  先后成立蒙古华蒙金石有限公司(CMKingsFILLC)、蒙古西湖有限公司(LacwestFILLC),分别作为萤石矿山及预处理、独立浮选厂的运营主体。其中,完成矿山剥离储备25%左右品位的原矿70余万吨,高效建成预处理厂并顺顺利利地进行试生产,并重新核实了资源量。

  作为公司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硬科技”业务的平台,湖南金石智造研发的智能装药车旨在实现在爆破行业以机械化装药代替人工装药,其研发的乳化炸药全静态乳化敏化技术旨在实现炸药生产安全以及运输、储存、使用的过程中的公共安全。报告期内,湖南金石已销售整体式地下乳化炸药车4辆,隧道装药车、地下铵油炸药车、露天铵油炸药车以及基质装药车各1辆,合同销售额1,209万元;湖南金石累计获授和在报专利60余项,发表SCI论文2篇,通过中国爆破行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2项,获中国爆破行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通过工信部科技成果鉴定4项。

  4.江西金岭尾泥提锂、江山金石含氟锂电材料项目,受行业周期影响,未能实现盈利

  报告期内,受锂业周期性影响,锂云母精矿和六氟磷酸锂等产品价格回落较大且市场需求不稳定,江西金岭、江山金石分别亏损4,377.22万元和1,659.38万元,归母净利润受此影响减少3891.76万元,压缩了公司2024年度萤石主业的盈利空间。

  创新就是生产力,企业赖之以强。报告期内,公司一以贯之围绕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探索技术成果快速产业化落地的“金石之道”,为公司“以轻资产的技术撬动重资产的资源”商业模式可复制、标准化夯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6,289.63万元,占据营业收入的2.29%,金额同比增长29.60%;专利申请量持续增加,报告期内新增专利47项,累计获授和在报专利250余项,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大力推进各子公司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目前共有常山金石、兰溪金昌、翔振矿业、江西金岭、湖南金石智造共5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研创中心和各子公司还开展了一系列提升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工作。一是研创中心,公司的开发团队除常规萤石选矿外,还开展了国内外锂矿、稀有金属矿、氟化工气体等攻关研究,从战略上储备相关技术,同时稳步推进技术从实验室向工业化应用转化;二是各子公司持续推进常态化的采选工艺改造及技术创新、管理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下属采选子公司的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除此前常山金石、兰溪金昌智能化绿色矿山完成建设并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的验收外,报告期内新增龙泉砩矿、大金庄矿业的智能化绿色矿山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验收,正中公司则通过了由遂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验收。

  在做好公司经营管理、追求自身发展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的同时,公司还很重视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关注利益相关方诉求,通过ESG工作助力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投资者保护。公司积极开展碳盘查工作,一是核定2024年度在产子公司总计碳排放约49.40万吨(自身运营+上下游供应链,包含范围1、范围2、范围3),公司营收碳排放强度较2023年度下降24.47%;二是委托专业机构对包头“选化一体”项目的部分减排效应做核算,目前已有结果为“选化一体”项目对选矿环节和氟化工环节采用球磨机改为立磨机、尾矿大井加盖保温棚、鼓风机变频改造、立磨机介质钢球更换为陶瓷球、浮选机转速改造(降低转速)、天然气中掺氢等技改措施,预计年产生减排量21,788.92tCO;三是2

  氟化工的2#萤石烘干线月完成天然气管网与绿氢管网对接,进行绿氢掺烧,这是国内最早实现工业天然气掺烧绿氢并运用于工业供能的氟化工项目。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1.2024年1月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制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等12项议案。

  2.2024年1月1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于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3.2024年2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等6项议案。

  4.2024年3月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4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制订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16项议案。。

  6.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8.2024年7月1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9.2024年8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2024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通过控股子公司在蒙古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1500t/d萤石矿选矿厂项目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6项议案。

  12.2024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等5项议案。

  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7项相关议案。

  2024年6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制订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兼任)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共11项相关议案,并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共4项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决议,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4年度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11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均严格按公司制定的相应工作细则执行。

  1.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层面制度建设。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规定,对《公司章程》《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高度关注董监高和大股东股权事务。公司对董监高股权变动高度关注,视情形定期或实时提醒董监高及大股东。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董监高或大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事宜,也没有发生其他被监管部门问询或处分、处罚事宜。

  公司注重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共发布公告81份,其中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7份,披露了社会责任暨ESG报告。公司追求高质量信息披露,报告期内没有出现公告差错及公告更正事宜。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并在各类重大信息的窗口期、敏感期提醒董监高及相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注重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认真回复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提问,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参加机构策略会、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视频直播、网络互动等形式共计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其中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证路演中心举办的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奖项;自愿发布调研纪要9份,全年通过电话会、线下接待等开展投资者交流38余场次,累计近536余家次机构参与。公司努力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2025年,公司将坚守“创造利润之上的价值”初心,持续追求有意义的盈利。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向善而为,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1.产量目标:2025年,公司国内单一萤石矿山计划生产各类萤石产品40万-45万吨;包头“选化一体”项目,包钢金石生产萤石粉60万-70万吨,金鄂博生产无水氟化氢18万-22万吨(含柔性化生产氟化铝所需的无水氟化氢,无水氟化铝产量视市场销路、价格等安排生产);蒙古国项目,计划生产10万-20万吨萤石产品。公司将视市场情况随时调整年度生产计划。

  (1)蒙古国项目:大力推进蒙古国项目的建设和生产,完成选厂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原矿生产的矿山剥离,预处理生产;成立专家团队,以目前矿山为基础,对周边及蒙古重要萤石矿成矿区进行调查,为进一步扩张整合打好基础。

  (2)营销工作:随着包头“选化一体”、蒙古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工作重点将逐步从抓建设转向抓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销售中心需加强销售团队建设,拓展海外市场,保质保量完成全年销售目标,特别是无水氟化氢、氟化铝、包钢萤石粉的销售任务。

  (3)各单一矿山:加快矿山智能化绿色矿山以及无人化、数字化的开发和建设进程。进一步推动“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加大奖惩力度,通过探边摸底增储等工作挖掘现有矿山潜力、提高资源利用率,推进庄村矿业、大金庄矿业等的增储上产工作;通过技术改造、流程优化等持续推进日常经营管理的降本增效工作。

  公司要吸取安全事故教训,落实好“安全第一、生命之上”理念,强化安全环保管理。一是安全理念要不断更新,必须跟上国家安全监察监管体制改革的步伐,统筹安全与发展;二是进一步深化落实“零工亡”行动方案,以现场监管和对乙方工程队的监管为重心,开展安全监管和督查工作;三是加大投入、加快工艺装备更新与智能化建设;四是加大安全绩效考核力度、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

  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持续关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切实加强员工关怀,扎实推进矿地和谐,助力乡村振兴,践行社会责任。既要将ESG作为日常工作和信息披露重要指标、做好ESG信息披露工作,更要注重将ESG的议题、指标、体系贯穿到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中,以ESG为抓手力促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和行业内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推进包头“选化一体”碳盘查和减排效应的评估项目,力争形成资源综合循环利用领域碳减排的“方法论”。

  以“内控提升、治理优化”为目标,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以常态化的公司治理自查为抓手,整改薄弱问题,以整改促提升,实现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做规范治理的排头兵。

  以上涉及目标及预计的内容,可能会受到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该等陈述有较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4年度,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5.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了本年度历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的对外担保仅为对全资子公司江山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华蒙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并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合计人民币10.244亿元,占无逾期对外担保。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该等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没有异议。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做了监督和核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符合双方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4年度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匹配公司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兼顾了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做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2025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大胆、公正办事,履职尽责。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监事会将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详细内容请参阅上述媒体。

  2024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国经济顶风破浪,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潜力。虽短期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信心偏弱等问题,但在人工智能、高科技和数字化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为我们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带来信心。

  对于金石资源而言,2024年是充满挑战与机遇的一年。面对上市以来最严峻的业绩压力测试,我们既正视短期业绩波动带来的压力,也抓住关键时间窗口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空间,实现资源版图和技术创新的突围:在蒙古国布局首个海外资源采选基地、快速建成预处理项目;积极拓展和延伸产业链,包头“选化一体”模式打通选矿到氟化工产品深加工链条;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创新取得新突破,在化工尾气综合利用的研发上,实验室阶段取得重要进展。面对行业和企业转型中的阵痛,我们脚踏实地、激流勇进,修炼内功、布局长远,为未来高质量发展积蓄了强劲势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2亿元,同比增长45.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亿元,同比减少26.33%;实现每股收益0.43元/股,同比减少25.86%。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5]67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固定资产增加原因主要系金鄂博氟化工项目、江山新材料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投产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减少原因主要系金鄂博氟化工项目、江山新材料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投产转固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和未弥补亏损所产生的未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原因系金鄂博氟化工、蒙古国项目预付工程设备等非流动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本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合计159,563.59万元,比上年末的163,309.94万元减少3,746.35万元,减少2.29%。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02.74万元,分配现金股利24,052万元,回购股份5,315.8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萤石精矿的产销量较上年有所下滑,尽管萤石产品价格比上年有所上涨,但由于矿山安全环保整治等带来自产矿山产量减少,以及充填采矿投入加大,都带来成本的显著增加,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无水氟化氢的产量、销量有所上升,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5.17%;但由于无水氟化氢产品行业毛利率整体偏低,故未能带动净利润同步增长;尽管如此,基于“选化一体”模式,正是金鄂博氟化工将包钢金石的低品位萤石粉转化成标准的、可供下游使用的无水氟化氢产品,实现了包钢金石生产的近58万吨非标准的、低品位萤石粉的市场价值,即金鄂博氟化工的部分利润体现在包钢金石。公司对包钢金石以2、其他业务收入、成本

  2024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757.36万元,其他业务成本724.96万元,主要系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材料。

  管理费用增加主要原因系蒙古国新项目、金鄂博氟化工业务增长、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的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增加,及金鄂博氟化工、金石新材料借款费用于报告期内停止资本化,故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增加。

  2024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778.47万元,主要变动情况如下表: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100,814.61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流出2,514.18万元,变化不大。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54,650.86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净流入额40,343.43万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14,270万元,银行融资净流入额减少4,163.13万元(本期银行融资净流入85,840.87万元、上年同期银行融资净流入90,004万元),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出增加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对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进行规划,具体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027,424.87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66,015,775.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6,498,687.8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6,601,577.58元,扣除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180,540,756.90元及2024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59,979,202.3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纯收入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604,772,23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5,106,509股,以599,665,72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83,286.20元(含税)。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979,202.3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89,962,488.5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以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604,772,23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5,106,509股,以599,665,724股为基数计算,本次送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844,638,523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

  如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送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送股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年度纯利润是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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