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上级指令和本矿真实的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期限,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况分解,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1、2021年全矿的安全总目标是: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冒顶、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管理全面负责。矿长与各分管副矿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科室长、区队、班组都要与分管副矿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工种人员与单位领导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5、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班的实际,制定切实的安全目标,对实施情况做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报矿安委批准并实施。
6、各部门、各单位要努力实现自身的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进行总结评比,矿安委要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7、矿安委根据全年安全目标执行完成情况,制定下年度的安全目标,使安全生产目标再上一个新台阶。
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控制轻伤,消灭水、火、瓦斯、煤尘、运输、爆破、顶板等重大事故,各类事故直接损失控制在两万元以内。
杜绝重伤及失亡事故,控制轻伤,消灭水、火、瓦斯、煤尘、运输、爆破、顶板等重大事故,各类事故直接损失控制在一万元以内。
矿井企业法人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矿长与分管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分管生产副矿长、分管机电副矿长的副矿长分别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付诸实施,以上各分管的副矿长分别向所属单位负责的管理下层(科长)、班组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科长、班组长分别与各单位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1、安全副矿长与安全科长、调度室、培训科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2、安全科长与安全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调度室主任与调度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3、生产矿长分别向所属单位生产技术科、采掘队队长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4、技术负责人与生产技术科长、地测防治水科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5、生技科长分别与回采队长、掘进队长、探放水队长及技术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6、回采队长、掘进队长、运输队长、探放水队长分别向所属队组及各工种人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7、机电科长分别与绞车司机、排水司机、机车司机、把钩工、刮板机司机、皮带机司机、焊工、电工等人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以上各组组长分别与其所管理的工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和实施。
8、通风科长分别与瓦斯检查组长、通风队长、综合防尘队长、测风员、通风工、瓦斯维护工等人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以上各组组长分别与其所管理的工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和实施。
9、安全科科长分别与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以采掘队队长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以上各组组长分别与其所管理的工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和实施。
10、采掘队长分别与采掘班组班组长及采掘各工种,以及瓦斯检测监控人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以上各组组长分别与其所管理的工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和实施。
自上级至下级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到企业主要法人、矿长、分管副矿长、各科室长、各队组长和每一个工种作业人员,并进行逐级考核,年终由矿安委总结评比,并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进行奖惩。
为了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真实的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1、矿长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并结合本矿真实的情况组织落实。
2、直接领导本矿安全生产机构开展工作,按照本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3、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合理的安排安全技措经费,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保证安全投入有效实施。
4、建立健全全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编制本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5、组织领导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矿井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6、督促、检查全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定项目、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资金的“五定”原则,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负责召开矿井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8、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组织生产事故的抢救、处理、追查、分析工作,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万吨/0.1人次),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抵达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罚款5千元,并按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处罚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意外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4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真实的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编制采掘工作面安全作业规程及会审工作,把好安全技术关,监督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和落实情况。
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线、组织并且开展技术探讨研究工作,积极使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6、组织新项目、新装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工作,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8、负责全矿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通风安全方面的工程计划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掌握主风扇的运转情况,监督检查“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9、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总体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一体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10、负责分管业务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11、组织分管经营事物的规模内的安全大检查,组织研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1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4、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处理、追查、分析工作,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抵达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意外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3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真实的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编制及会审工作,对分管业务内的项目及内容把好安全关。
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定、修订本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线、掌握全矿各类大型电气设备动转情况,尤其要掌握主风扇的运转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6、负责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8、定期召开全矿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矿井机电安全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并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抵达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意外事故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2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真实的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一、工作任务: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规划、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编制及会审工作,把好安全关,监督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的落实情况。
3、按“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定、修订全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认线、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体系持续改进。
6、监督检查生产现场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7、组织本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按“四定”原则,分解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做好督查工作。
9、定期召开全矿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1、实现2021年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冒顶、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矿井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管理工作,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冒顶等重大事故,职工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并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抵达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 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按处罚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意外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2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真实的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修订分管业务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线、负责全矿井的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原则,杜绝“三违”作业。
5、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组织分管经营事物的规模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实现2021年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千元,并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抵达安全目标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意外事故率倍数相应减少奖励金额,每超一倍,减少2千元。
4、发生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2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真实的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做好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2、参与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4、深入井下生产现场,检查井下各工种各作业场所的瓦斯、顶板、设备、水、火隐患等变动情况,认真分析井下安全状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参加全矿安全大检查,并认真组织参与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检查内容,按“四定”原则,编制安全检查情况表,分解任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做好督查工作。
8、组织本科人员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和“三违”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隐患,并对“三违”人员进行教育处理。
1、实现2021年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控制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抵达安全目标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意外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1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真实的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领导本科人员负责全矿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2、监督检查全矿各单位对有关“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法规、指令、规程的实施情况,参与制定本矿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4、负责组织矿井、分区、采区、工作面的通风设计,合理制定配风方案,确保通风质量。
6、负责井下各点瓦斯检查测定,及时填写瓦斯日报表,并负责瓦斯日报表的审核、会签,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瓦斯变化情况。
7、做好主扇风机运作情况的检查和局部供风情况的检查,察觉缺陷,及时处理。
10、制定通风质量达标计划,组织每月一次的矿井通风质量检查,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并配合上级进行季检、年检和不定期检查。
1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本科人员业务培训,特别要搞好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14、监督检查放炮员的工作情况和各工作区域对“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及现场执行情况。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抵达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意外事故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1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真实的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关于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全矿机电安全技术和设备管理工作。2、正确地处理生产与维修的关系,搞好设备的计划检修,组织好设备配件的制作和供应,严禁设备带病工作,保证全矿机电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4、负责制定和审定设备管理与维修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线、组织好设备的选型、检验、安装、调试、回收、报废等管理工作,组织好设备“四率”检查,保证设备管理达标。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能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控制重伤事故,未出现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抵达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意外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1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真实的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委托具有资质的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检测、效果评估工作。
2、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制定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度。负责及时、如实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3、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生产过程中,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内容,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4、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教育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5、按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加强现场管理,按规定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认线、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9、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及时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职业病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控制重伤事故,未发生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职工职业健康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职业病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职业病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1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2.组织或参与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
3.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4.负责协调处理工伤鉴定等工作。
6.组织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调配工作。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职业病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500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全矿井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负全面责任,为本科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的年度、季度、月份计划和各种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落实。4、负责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做好调度会议记录,对调度会议决议和分配任务,要组织落实,并做好督查工作。
5、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和其它生产会议,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对会议决议和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线、做好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实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7、参加组织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并付诸实施。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500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矿井2021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21年安全管理目标。生产副矿长与生产技术科科长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1、轻伤事故为零。2、重伤事故为零。3、死亡事故为零;5、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和煤矿有关安全沈涵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负责科室内部考核。2、积极协助生产副矿长、配合技术负责人贯彻执行落实国家相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3、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并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按时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4、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组织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
5、发生事故时,采掘队长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并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严格服从矿领导指挥。
6、采掘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及时操作规程》和《采掘作业规程》的规定。
为营造2021年煤矿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夯实煤矿安全工作,构建和谐平安矿区,达到求真务实,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5、机、电设备使用完好率达到95﹪。6、负责矿区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工作。
9、在物资部的指导下,做好本矿火工品的管理工作负责火工品升井措施的审批并跟踪督促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及考核。
1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及时为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健康件检查,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责任人,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区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严禁违章指挥,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生产效率。
4、经常检查本区队作业范围的安全情况,及时整改隐患,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5、积极落实安全、通风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任务,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6、加强采区作业现场管理,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组织职工及时处理,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组织好本区队安全例会和班前会,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各项安全活动。
8、事故发生时,要组织好本区队职工进行抢险救灾,指导职工避灾自救,并组织事故分析会议,按“三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1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责任人,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区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严禁违章指挥,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生产效率。
4、经常检查本区队作业范围的安全情况,及时整改隐患,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5、积极落实安全、技术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任务,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6、加强探水区作业现场管理,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组织职工及时处理,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组织好本区队安全例会和班前会,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各项安全活动。
8、事故发生时,要组织好本区队职工进行抢险救灾,指导职工避灾自救,并组织事故分析会议,按“三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探放水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1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矿井2021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21年安全管理目标。生产技术科科长与生产技术科科员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1、轻伤事故为零。2、重伤事故为零。3、死亡事故为零;5、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和煤矿有关安全沈涵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积极协助生产技术科科长贯彻执行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3、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并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按时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4、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积极参与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
5、发生事故时,生产技术科科员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并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严格服从矿领导指挥。
6、采掘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及时操作规程》和《采掘作业规程》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矿井2021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21年安全管理目标。机电科科长与机电技术员员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1、轻伤事故为零。2、重伤事故为零。3、死亡事故为零;4、机电事故为零;5、设备故障率控制在5%以内。6、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设备完好率达到95%。6、杜绝一次损失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和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矿井机电、提升、运输、排水、供电、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负责机、运排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绞车、电机车、矿车、轨道、风机、水泵、等机电运输设备的完好,机运通排线路和信号通讯质量以及安全装置的完好使用,环境卫生的改善和机、运、排的重要环节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机电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班组配备专职电工,负责生产现场的机电设备维修工作。3、每月召开一次班组长以上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督促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好记录并认线、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各种安全技术培训。
5、发生事故时,机电科科员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并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严格服从矿领导指挥。
6、积极掌握矿井机、运、排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组织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7、设备现场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责任人,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区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严禁违章指挥,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生产效率。
5、积极落实安全、技术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任务,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6、加强探水区作业现场管理,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组织职工及时处理,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组织好本区队安全例会和班前会,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各项安全活动。
8、事故发生时,要组织好本区队职工进行抢险救灾,指导职工避灾自救,并组织事故分析会议,按“三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探放水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500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1、负责全矿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通风安全方面的工程计划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掌握主扇的运转情况,监督检查“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通风系统的制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一通三防”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分管业务部门的通风设计,合理制定配风方案,确保通风质量。
5、负责组织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案,按规程要求测定粉尘。并组织实施。6、负责井下审查通风系统。确保井下通风稳定,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的情况出现。
10、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13、负责分管业务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2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矿井2021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21年安全管理目标。机电科科长与机电科科员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1、轻伤事故为零。2、重伤事故为零。3、死亡事故为零;4、机电事故为零;5、设备故障率控制在5%以内。6、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设备完好率达到95%。6、杜绝一次损失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和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矿井机电、提升、运输、排水、供电、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负责机、运排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绞车、电机车、矿车、轨道、风机、水泵、等机电运输设备的完好,机运通排线路和信号通讯质量以及安全装置的完好使用,环境卫生的改善和机、运、排的重要环节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机电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班组配备专职电工,负责生产现场的机电设备维修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班组长以上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督促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好记录并认线、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各种安全技术培训。5、发生事故时,机电科科员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并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严格服从矿领导指挥。
6、积极掌握矿井机、运、排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组织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7、设备现场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1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矿井2021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21年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科科长与安全科科员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1、全年做到矿井无重伤及人身伤亡事故,杜绝瓦斯、水灾事故;七级轻伤事故控制在1人以内。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和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各采掘工作面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
3、每月参加安全工作会议,检查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好记录并认线、按时组织员工参加矿组织的各种安全技术培训。5、发生事故时,科员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并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严格服从矿领导指挥。
6、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1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责任人,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全矿井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负全面责任,为井下“一通三防”工作第一责任者。
2、负责“一通三防”瓦斯防治有关机电设备的施工 及验收,并保证其安全运行。
5、落实责任制,消灭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并保证主扇正 常运行,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7、协助通风部门,确保风扇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 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8、负责井下的防尘洒水工作。 9、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1、实现2021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万吨/0.1人次),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1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严格遵守煤矿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有关标准、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持证上岗,按章作业,对本岗位工作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检查所使用的仪器和用具,做到仪器完好,用具齐全,并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
3、坚守岗位,不空班漏检,严格执行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及时汇报,服从指挥。
4、负责所管区域各检查点沼气、二氧化碳等参数检查测量工作,做到数据准确无误。
6、负责风扇运转情况、风筒状况的检查,并及时吊挂临时风筒,严格执行局扇停、送风措施,检查局扇停转原因。
7、详细检查所管辖巷道通风设施的使用和损坏情况、通风巷道的失修情况、风量变化情况。8、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灾情,积极协助灾区人员做好救灾及避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