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出产法令》5月1日起实施 煤矿企业应装备“五职”矿长
经济日报北京2月4日讯(记者郭静原)《煤矿安全出产法令》将于5月1日起实施。法令明确规则,煤矿企业必定为煤矿装备懂安全出产技术的矿长、出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日举办的国务院方针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周德昶表明,“当时,部分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安全出产的管理者技术水平不高,是影响矿山安全出产的最大短板,有必要下大力气处理。”法令关于煤矿企业必定装备“五职”矿长的规则,是为了真实让“明白人”来开矿、办矿,提高企业自主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