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依照行政职业才能检验、申论、公安专业相关常识成果别离占40%、40%、20%的份额组成书面考试成果。
公安系统职位报考者的书面考试成果=行政职业才能检验成果×40%+申论成果×40%+公安专业相关常识成果×20%
报考面向“优异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行政职业才能和申论归纳检验成果即为书面考试成果。核算方法如下:
优异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报考者的书面考试成果=行政职业才能和申论归纳检验成果
报考公安系统和面向“优异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以外职位的,依照行政职业才能检验和申论成果各占50%的份额组成书面考试成果。
除报考面向“优异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作业编制人员”职位外,其他职位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书面考试成果上加1.25分。
“优异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作业期间自己或地点团体获得盟市党委、政府(行署)和自治区部分赞誉的在书面考试成果上加2分;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心部委赞誉的在书面考试成果上加3分;获得中心、国务院赞誉的在书面考试成果上加5分(加分项不累加,以最高加分值为准),获得时刻要求为2024年2月19日(不含)之前。
“艰苦边远地区作业编制人员”在作业期间获得盟市党委、政府(行署)和自治区部分赞誉的在书面考试成果上加1分;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心部委赞誉的在书面考试成果上加1.5分;获得中心、国务院赞誉的在书面考试成果上加2分(加分项不累加,以最高加分值为准),获得时刻要求为2024年2月19日(不含)之前。
书面考试阅卷作业完毕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分研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底层职位等,视状况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方针歪斜。书面考试成果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