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开展了机动巡视。2024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厅党组格外的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将省委巡视反馈12个方面问题细化为44项整改任务、192条整改措施,逐条逐项线条整改措施正有序推进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政治统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全省系统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自觉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先后召开党组会6次、专题工作会议2次,认真审议整改方案,集体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系统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自觉把习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作为抓好整改落实的重要遵循。先后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2次,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等。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谋划和推动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抓手。召开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聚焦自然资源工作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巡视反馈指出问题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活教材”,深刻反思其中存在的纪律问题、违纪风险,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守土尽责,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以厅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专项工作组,确保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厅党组每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适时专题听取明显问题整改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厅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起草制定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逐项谋划和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各牵头处室认真落实整改方案,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整改任务,有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部门协同发力的巡视整改责任格局。
(三)强化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厅党组专题学习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并原原本本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印发下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做到照单全收、主动认领、深刻反思。细化方案清单把好“任务关”。制定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7个方面25项工作。聚焦省委巡视反馈12个方面44项具体问题,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192条,同步制定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方案。按照“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可问责”的原则,细化整改内容、整改举措、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机制把好“质量关”。建立厅党组“月调度”、整改牵头单位“半月报”、整改责任交接、工作专班例会、情况通报、督查督办、挂账销号等工作机制,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例会,梳理工作进展、分析有一定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厅10个主要负责人调整的责任处室签订了整改责任交接单,确保“新官理旧账”、责任不空转。跟踪督导问效把好“时效关”。点对点对接整改任务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先后3批约谈整改任务牵头处室,对整改进展和成效逐条过堂。结合对直属单位新一轮巡察等工作开展巡视整改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强化以巡促治,不断的提高自然资源工作质效。推动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全方面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聚焦重点”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聚焦巡视反馈明显问题,部署开展全省系统加强监管预防腐败专项治理、执法监管领域纪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等工作,建立“教育管理+制度约束+责任闭环+督导检查”机制,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全面从严。“点面结合”全面系统排查纠治。坚持面上整改和点上整治相结合,在严肃认真整改具体人、具体事的基础上,省级层面针对耕地占补平衡、生态保护、闲置土地等领域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检查、自查等各类专项行动。“多方联动”协同推动问题整改。对“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等共性问题,强化省、市、县、基层所上下联动,做到系统整改、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对“海洋经济总实力不强”等问题,强化与省有关部门横向协作,争取支持,形成整改合力。“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巡视整改以来厅本级共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76项,制定修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建议等制度文件40余项。“统筹推进”全方面提升工作质效。将巡视整改与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年度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和年度党建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全省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整治为基层减负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努力写好“走在前、做示范”自然资源答卷。
1.关于“全省实有耕地面积有较大幅度的减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圆满完成2023年度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实现自然资源部主考事项“不扣分”,相关工作得到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协同开展2023年度省对设区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二是健全完善耕地保护机制。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我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建议》,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三是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对各地各类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实行年度“算大账”,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质量稳定监督管理。改进非农建设项目占补平衡管控方式,坚持“以补定占”,推动2024年全省拟新入库补充耕地20.7万亩。加强非农建设以外的占用耕地管控,建立健全“日常管控+季度预警+年度算大账”的闭环管理模式,严控耕地不合理流出。四是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补充。指导各地实事求是合理制定年度耕地恢复补充方案,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减挂钩等,统筹推进落实耕地恢复补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的通知》,推进实施耕地保护考核奖励惩罚机制。通过落实耕地保护各项举措,全省耕地面积实现连续三年净增加,特别是2023年净增加约72万亩,全省耕地总量持续减少态势得到一定效果遏制。
2.关于“人均耕地面积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监管。进一步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统筹拓展补充耕地来源,积极地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含增减挂钩项目)建设。建立统一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平台和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以信息化手段促进耕地保护监测监管效能提升。二是大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持续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增量空间复合集聚、存量土地盘活焕新、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现2024年上半年全省批准建设用地同比下降26.3%、增减挂钩建新规模同比下降4%,以更高效资源利用促进更高质量耕地保护。三是深入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实施“耕地保护进万村”主题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全省1.6万余个行政村,解读普及耕地保护政策、法规、知识,夯实耕地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3.关于“补充耕地来源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统筹各类补充耕地来源。研究制定我省《关于改革耕地占补平衡强化以补定占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地优先将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其他农用地作为补充耕地来源,优先将流失的水田恢复为水田,统筹开发盐碱地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合理的安排补充耕地空间和时序,有效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健全各级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加强对补充耕地主体的补充激励。二是重点加强未利用盐碱地开发。充分的发挥我省盐碱地资源丰富的优势,明确2024年度综合利用建设任务2.91万亩,持续加大滨海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力度。
4.关于“农村占用耕地建房等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存量问题全面清零。制定印发整改方案,实时跟进销号,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实现增量问题动态管控。将此类问题纳入卫片执法重点内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及时整治一起。三是确保合理需求有效保障。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坚决做到应保尽保。
5.关于“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制定印发《关于严肃开展2022年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新增耕地作假等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完成23个非耕地验收为耕地问题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二是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聚焦巡视、审计中暴露出的耕地占补平衡明显问题,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有效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秩序。三是健全机制、务求长效。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将耕地占补平衡作为省对设区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管理,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相当。
6.关于“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动建设用地高效利用。精准高效配置产业用地,重点保障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优势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的项目用地需求。严格开展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审查,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完善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并且开展2024年度节地模式(技术)先进典型案例推荐推广,多地多个模式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二是加强乡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出台我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指南,指导各地加强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引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序开展零散、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实现建设用地减少7300亩。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今年以来累计成交92宗、1306.28亩,徐州丰县、无锡惠山试点项目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示范案例。
7.关于“产业园区土地产出效益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政策。大力推广“产业净地”等节地模式,推动用途混合、空间复合,提高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投入产出等标准。二是推进低效盘活。指导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开展国家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积极采取政府收储、协议置换、回购改造以及自主再开发、联合再开发、市场流转等模式,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今年以来,累计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11.9万亩,4个项目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三是全面提质增效。深化推进产业园用地整治提升,指导地方编制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确定2024年度实施项目338个、面积6.54万亩,其中重点培育项目110个、面积2.28万亩。四是强化调查评价。研究制定《江苏省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全方面开展全省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建设“苏地慧用”智慧管理平台,构建形成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全周期一本账,实现全流程、全环节、全场景的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
8.关于“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处置不规范问题即行即改。将处置不实地块撤销划拨决定书或合同,关联错误地块进行重新关联,所对应面积从年度处置量中删除。二是对处置不实问题追加下达处置任务。将处置不实面积从当年度达成目标中扣减,核减相应用地计划,并计入下一年度任务基数追加下达处置任务。三是逐步加强“增存挂钩”落实情况审查。深入举一反三,通过图形坐标比对、遥感影像对比、实地核查等措施,对全省2023年度“增存挂钩”落实情况开展核查和通报,抓好工作“回头看”,推动建设用地开源、节流、挖潜、增效。
9.关于“长江沿线、滨海湿地、生态公益林等自然生态保护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实施沿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印发《关于逐步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的通知》。组织已完成项目“回头看”检查和在建项目内外业督查。二是高效完成用海项目违规占用滨海湿地问题整改。完成2017-2019年全省29个用海项目违规占用滨海湿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开展项目用海用岛审批档案“回头看”检查,并对项目用海用岛审批流程予以逐步优化,将湿地主管部门意见作为项目用海审批的依据。三是统筹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完成全省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确保与耕地、草地、建设用地等不存在地类交叉问题。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督促指导各地依法处置涉违规侵占省级以上公益林图斑214个、面积91.9公顷。全方面推进全省林草湿沙普查,确保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综合监测进一步得到加强。
10.关于“国家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抓紧推进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相关项目。督促指导徐州市、宿迁市加快实施有关子项目,扎实推进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等行政审批以及招投标等工作。二是抓紧推进太湖流域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督促指导无锡市、常州市快速推进项目实施,完成年度修复任务,改善太湖流域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
11.关于“破坏自然生态乱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毁田采砂问题。相关涉案地块全部立案查处并完成整改。涉案地区签订跨省界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省际交界地区执法监管工作。二是严肃查处泰兴市复垦土地填埋固废问题。指导泰兴市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涉及的12个土地整治项目、16个地块已全部整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排查泰兴市2019年以来补充耕地项目利用客土情况,客土土源质量均合格。出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逐步加强土地整治中客土管理的通知》,健全完善客土管理长效机制。
12.关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规划推进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划任务。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指导苏州市吴江区完成涉及我省的3项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任务。二是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划试点。指导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片区开展全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试点工作,38个单元详细规划、149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已全部形成规划成果。
13.关于“规划调整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详细规划更新管理。指导各设区市研究出台详细规划管理制度,明确详细规划“勘误”“技术修正”的具体情形,建立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制度,提高规划审批严肃性。二是推进详细规划新编修编。指导各地对已有详细规划做评估,按照《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要求,有序推进详细规划新编、修编,科学开展详细规划“勘误”“技术修正”。目前全省已启动超过300个单元的详细规划新编工作。
14.关于“违反规划行为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查处整改。跟踪处置2018年以来全省各县市违反城乡规划存量案件,相关案件已全部办结。二是厘清职责边界。指导各地紧密结合当前执法队伍改革,积极与地方编办对接,依据各地实际合理确定规划执法职能归属。三是建立完整机制。深入开展全省涉规划类行政处罚事项执行情况摸底调研,推动各地建立完整制度机制,畅通违反规划案件监管、查处、处置渠道,推动解决职责边界不清、执行效果不好等问题。目前全省各地均已明确涉及规划类行政处罚事项。
15.关于“海洋经济总实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发布2023年我省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海洋经济发展报告、海洋经济发展指数以及2024年一季度、半年度海洋经济运行分析情况报告,修订报批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实行涉海企业直报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夯实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基础。二是推动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启动建设海洋经济蓝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助力涉海企业更好融资;会同省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推进设立省级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三是促进海洋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开展涉海产业园区系统梳理调研,会同省有关部门推动涉海产业集聚发展,提升海洋产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四是健全海洋发展省级协调机制。持续完善海洋经济统计监测等工作中的涉海部门联合会商机制,进一步凝聚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合力。今年上半年,我省海洋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形态趋势,据初步核算,实现海洋生产总值约4655亿元,同比增长5.6%(GDP现价增速5%)。
16.关于“传统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保障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空间。我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全国首批报部审查并持续进行修订完善,共划定渔业用海区面积1.42万平方千米,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45.4%;划定游憩用海137.86平方千米,基本覆盖沿海所有区县;分别划定工矿通信和交通运输用海5061.31和1172.03平方千米,切实保障传统产业海上发展空间。二是配合省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传统海洋产业发展。积极促进深远海开发利用,支持深远海养殖、远洋捕捞、渔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批准开放式养殖项目27.81万公顷,围海养殖项目2.15万公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项目509公顷;保障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发展要求的海上风电、光伏及产业等项目布局建设,累计审批相关建设项目用海5万亩;大力推进用海立体分层设权,支持风、光、渔、游一体化融合发展。今年上半年,海洋渔业实现增加值108亿元,同比增长4.1%;海洋船舶工业实现增加值169亿元,同比增长25.2%,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海洋交通运输业实现增加值740亿元,同比增长3.1%,继续保持全国前二;海洋旅游业实现增加值284亿元,同比增长11.5%。
17.关于“海洋新兴起的产业贡献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支持海洋新兴起的产业发展。编制《江苏省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大力支持海洋电力、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海水淡化项目走出国门。今年上半年全省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实现增加值39亿元,同比增长0.8%;海水综合利用量达到54.7亿吨,同比增长8.1%;海水淡化产量188.5万吨,同比增长145倍。二是重点支持海洋电力等新兴产业发展。全国首批报部审查省级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加强对沿海三市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要素支持,完成全部“十三五”结转风电项目预审并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保障全国目前最大海上光伏项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落地。今年上半年,全省海洋风力发电量230.9亿千瓦时、装机容量1760.7万千瓦,实现增加值50亿元,规模位居全国首位。
18.关于“海洋科研能力较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支持科创平台建设。配合科技部门实施海洋经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省内科研机构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及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成江苏省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海洋工程装备重点实验室、船海装备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省级海洋科学技术创新平台。启动省自然资源科创平台建设工作,优先支持海洋经济相关科创平台申报建设。二是深入开展科学技术攻关。加大省自然资源科技专项对海洋科研支持力度,在年度专项中设置海洋领域科学研究方向5个,资助涉海科研项目9项。三是积极推进人才激励奖励。在2024年度省地方标准申报中推荐4个涉海标准,在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中推荐1项涉海科技成果,在自然资源部2024年高层次科学技术创新人才工程中推荐2个涉海科学技术创新团队、2名科技领军人才、4名青年科技人才。
19.关于“制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典型问题。对相关违法占地问题严肃查处整改,并深入查纠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制止不力、查处不及时等履职问题。二是坚决纠治边查边犯问题。坚持以案为鉴,针对有案不查、边查边犯等问题,建立“发现、查处、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加大重大典型案件省厅直接查办和提力度,慢慢地加强执法威慑力。
20.关于“处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全面纠治。结合执法监管领域纪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纠治应立案未立案问题,推动巡视指出问题全部处置到位,坚决做到有案必查、失责必问、涉刑必移。二是突出以案为鉴。对相关案件依法严肃查处,目前已全部查处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对相关地区的各类开发园区开展规划、用地“大排查”。
21.关于“跟踪督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大省级层面跟踪督导力度。建立公开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一系列跟踪督导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责任,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时限和要求推进整改工作任务。二是分类分批推进问题整改。目前,反馈我省的违法用地问题整改率达98%。
22.关于“问题地图存在意识形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教。结合测绘法宣传日,开展“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等专题宣传。制作《以案普法之规范使用地图》《守护图上河山》等宣传短片,发放宣传册1.8万余份。二是有效提升地图人员专业技能。组织全省地理信息安全员、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查人员等1800余人开展专项培训,引导各地开展同类培训,有效提升地图编辑、审查、发布等各环节专业技能。三是协力构建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地图监管多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开展移动APP登载使用地图、涉外活动地图使用管理等专项检查。健全互联网地图月度巡查机制,完善线上地图监管系统和数据库,提升监管覆盖范围和线上实时检索能力,全省重点监管对象数量由2019年的118个扩展至2112个,线上“问题地图”数量显而易见地下降。认真分析研判“问题地图”频发高发领域,靶向开展线下地图市场检查,年内累计检查各类场所200余个,发现并处置“问题地图”18起。四是多源提供地图应用公共服务。编制公众版基础测绘成果,发布年度基础测绘成果目录,更新全省系列标准地图和公益地图,提高“天地图江苏”数据现势性,满足地图应用社会需求。
2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意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关于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党的建设和自我革命的新部署新要求。二是制定清单明确职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召开全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项清单”、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和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细化落实各级管党治党责任和具体工作任务,严密责任体系,形成责任闭环。三是深化模范机关建设,着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效。召开全省系统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年度工作任务,推动政治机关意识向基层延伸。扎实做好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机关党建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聚焦5个方面问题制定16项整改措施,全方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四是严格规范述职评议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责尽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机制,厅党组每年年底听取各设区市局、厅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汇报。五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为巡察监督重点开展直属单位巡察,并先后组织对7名“一把手”进行轮岗交流、12名“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推动政治监督与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等贯通协同。六是聚焦“四个落实”,开展厅直属单位新一轮巡察。召开厅党组巡察启动部署会,组建巡察组,完成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省海洋经济中心、省测绘研究所等3个单位的巡察工作。
24.关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土地储备领域监督管理。省级层面制订完善土地储备领域党的建设、临时利用管理、财务管理、“一把手”监督等方面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土地储备管理“1+N”制度体系,各设区市制定修订制度机制148项。二是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反腐败斗争。部署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加强监管预防腐败专项治理、全省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省系统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等工作,召开全省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推动反腐败工作切实向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延伸、向自然资源管理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三是全方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紧盯用地用海用林用矿审批、执法监察、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资质审批等环节全方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健全廉政风险动态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每月统计案件情况、定期分析案件形势、定期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时有效地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针对性举措。四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厅领导班子、关键岗位、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原原本本学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违纪违法案件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整理编印全省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召开全省系统警示教育会议暨专题纪律党课,切实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共计开展专题纪律党课112次、组织集中学习617次、交流研讨173次,推动党纪党规入脑入心入行。
25.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土地指标交易资金管理。督促指标交易单位将增减挂钩指标、补充耕地指标等交易款项及时全额拨付地方并上缴孳息,制定出台指标交易产生利息返还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指标交易资金管理。二是进一步严格专项资金管理。督促相关事业单位严肃整改“专款不专用”问题,及时全额上缴有关违规支出款项。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工作纪律。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财务专员深入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水平,确保守住财政资金安全底线。
26.关于“作风建设还有很大的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逐步提升用地审批办理效率。持续开展要素保障护航行动,推进用地用林合并审批试点,服务指导各地进一步压缩报批周期,对各级重点项目做到应保尽保。二是持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信访问题源头攻坚,落实重点时段厅领导信访带班、24小时信访值班、双休日开门接访等制度,优化改进信访工作责任传导机制,今年以来我省到部走访量同比下降64.5%。三是深入推动自然资源系统作风建设。认线年度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问卷调查情况反馈意见建议整改,组织2024年度全省系统作风建设联动交叉督查,连续第六年开展“清风自然吾要廉”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节假日等关键时点廉政提醒、明察暗访、抽查检查和线索梳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纪律谈话提醒,推动清廉风尚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2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系统谋划”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干部分析研判。优化干部日常了解机制,部署开展厅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运作情况调研,对设区市局、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运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领导班子成员重要行为特征作出客观评价。二是有计划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今年以来共召开11次厅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工作,提拔副处职以上干部40人、晋升职级101人。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建立年轻干部资源库。三是优化完善干部工作政策口径。落实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加强与设区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调整优化干部工作相关口径,明确职级晋升的资格条件、年限要求等。四是建立轮岗交流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安排厅机关与厅属事业单位干部轮岗交流,今年以来共安排18名干部轮岗交流。
28.关于“少数提拔对象公认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将选人用人纳入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坚持凭实绩用人导向,2023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结果显示,选人用人工作得到厅系统干部职工的广泛认可。二是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印发《江苏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容错情形(试行)》,强化年度考核结果在职级晋升等工作中的运用。三是推动干部考察走深走实。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实施动议和分析研判、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工作。今年以来提拔干部中,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群众公认度较高。
29.关于“个别提拔人选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管理制度。加强与设区市委组织部沟通,在设区市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中主动征求意见。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同,及时掌握干部廉政情况,今年以来141名干部提拔晋升考察中均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和相关设区市纪委监委意见。三是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优化个人事项报告委托查询、结果比对、情况核实、问题处理、结果上报等流程,对漏报瞒报情形坚持集体研究、领导审定、按程序落实,杜绝处理畸轻畸重,今年以来提拔晋升对象累计填报查核个人事项报告43份,没有出现漏报情节较重及以上的情况。
30.关于“违规兼职取酬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清理违规经商或在企业兼职问题。区别个体工商户、因职务需要在机关或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兼职、违规在企业兼职等不同情形,责令相关人员立行立改。二是严肃清理违规挂证取酬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在全省系统持续开展违规挂证取酬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系统开展“利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取酬行为”专项清理行动,确保逐人过筛、一人不落。三是严格社团兼职管理。组织社团管理政策宣讲,编制政策汇编,指导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建设,结合学会换届统筹解决党政领导干部超年龄、超届数、超数量兼职以及在脱钩协会兼职等问题。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提醒。研究制定《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记录备案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厅管干部网络行为的工作提示》等规定,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31.关于“地勘行业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推进地勘行业事业单位改革,成立省地质局改革领导小组以及局属事业单位、企业集团改革工作组,明确局领导牵头联系工作组制度,加强统筹、督促、推进、宣贯,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二是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整合事企分离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开展整合组建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细化组建方案。三是健全完善配套政策。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严明改革期间党建、人事、资产、预算、信访、纪律等管理规定,为顺利推进改革保驾护航。四是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完成了事业单位整合组建、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划转、审计、资产清查等一系列改革工作,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全部到位并实质性运转,于6月27日举行集中揭牌仪式,并从8月起所有事业人员在编制单位按财政保障水平发放工资,破解了地勘单位长期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地勘行业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32.关于“厅属部分单位职责定位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开展厅属事业单位调研,系统梳理单位职责,分析机构、编制、人员、岗位聘用、绩效分配等情况,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办法。二是着力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加强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明确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选优配强事业单位班子队伍,今年以来累计提拔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4名、交流2名。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统一组织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17名。
33.关于“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中有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厅党组制定出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大额资金标准及政府采购事项等。二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制定谈话监督方案,年内分层分类对处以上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谈话监督全覆盖。建立完善与厅党组定期会商、及时提醒、定期研究调度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提醒,督促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利用专项整治、日常监督、财务资料、审计报告、巡视巡察报告等挖掘问题线索。针对地方土储机构资金存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廉政风险防控建议函,督促厅直属单位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围绕地方土储机构在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方面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问题,推动在全省系统面上进行起底排查整改。坚持查、纠、树并举,深入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推动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执法监管领域纪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1.关于“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做到责任压实到位。将违法用地整改纳入耕地保护责任制、节约集约考核、执法模范创建考核,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坚决做到问题整改到位。实行存量问题闭环销号管理、重点问题厅领导包案督导、典型案件省厅挂牌督办、整改进展定期调度等制度,推动问题整改。三是坚决做到日常监管到位。开展全省执法监管领域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基层所“前哨”作用,紧盯违法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重点问题,强化源头防控,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问题快速直查、差别化管理和执法反馈等机制,进一步遏制新增违法问题发生。
2.关于“个别违法违规占地项目社会影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处置重点典型案件。按照“既查事又查人、消除违法状态”的要求,依法依规持续推进相关典型案件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二是严肃处置违法用地整改“简单化”问题。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用地整改风险评估,尤其是涉及民生设施项目,坚决防止整改中“简单化”问题发生。三是深入纠治执法监管不到位问题。深刻反思典型案件教训,扎实开展全省执法监管领域纪律作风建设,严肃纠治监管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3.关于“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大、闲置土地增长快”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推进整改处置。印发《关于落实统计督查整改要求规范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检查并通报2023年处置情况,梳理并预下达2024年存量未处置项目清单,逐宗逐块规范指导,督促各地落实责任,加快处置进度。二是严格整改处置标准。对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认定标准,强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据治理,推进上图落位,实现精准处置,不断提升处置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处置。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供应,对确实无法实施供应的,协调撤回或调整用地批文;对已批未供即用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供地手续。加强闲置土地司法查封和处置工作衔接及执行联动,常态化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动存量闲置土地高效盘活。今年以来,累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42万亩、闲置土地3.19万亩。
4.关于“土地综合整治推进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对全省在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查明进度缓慢原因,制定分批分类处置原则。二是完善监管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实施省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省、市、县三级部门职责,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加强监督指导。赴项目较多地区开展专项督导,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加快符合条件项目验收。截至目前,54个未完成项目已完成验收30个,1个项目正在申请验收,2个项目正在开展清算,4个项目完成审计、17个项目正在审计。
5.关于“近海生态系统存在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浒苔绿潮防控。较好完成年度浒苔绿潮早期防控任务,将防控区养殖设施总量控制在7.9万台,开展新材料新工艺试点和机械化除藻设施推广应用,如期完成全部养殖设施回收,切实减少浒苔初始生物量。完成浒苔绿潮前置打捞行动,累计打捞绿藻10.9万吨,资源化利用绿藻1.7万吨,最大限度减少浒苔上岸、防止绿潮成灾。协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等大幅削减。二是全力推进互花米草治理。组织实施全省互花米草治理三年行动,完成2023年度治理任务验收核查,开展复发情况检查,制定下达2024年度治理任务,进一步减少互花米草分布,遏制互花米草扩散势头。截至目前,沿海三市均按计划完成年度互花米草治理任务,共计除治互花米草1.66万公顷。
6.关于“规划编制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抓紧调整部分不合理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指导连云港市赣榆区编制和实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将黑林镇集镇建成区、大树村红色村庄、新埠地村建成区等区域调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二是谋划全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调整。开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划定和管理工作调研,实地听取地方政府意见建议,现场查看并研究梳理划定范围、保护成效等相关情况,研究制订全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调整工作建议方案。
7.关于“发现违法问题不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整改相关问题。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问题较多的地区及时予以指导,督促各地加大整改力度。二是严明卫片执法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土地卫片执法评估工作机制,确保及早发现、应察尽察。三是严抓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纪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从能力、作风、落实等方面,举一反三排查突出问题,推动全省系统执法队伍纪律作风全面提振、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8.关于“派驻监督质效还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前哨”“探头”作用,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一是着力细化监督举措。制定巡视整改监督方案,推动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督促厅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提升整改质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省厅梳理排查出的4个重点领域、2类重点对象、其他重点问题,推动整改落地落实。二是着力强化联动协同。持续深化与厅党组的工作协同,推动召开全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加强与上级部门、同级派驻机构以及省厅相关处室等协作配合,贯通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进一步拓展干部廉政档案资料范围,为对监督对象“精准画像”提供坚实保障。开展干部个人填报事项核查专题调研,协同抓好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三是着力深化执纪问责。加强线索分析研判,注重运用监督办案平台、大数据平台等有力支撑,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能力。本轮巡视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线索已处置完毕。
9.关于“机构整合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事业单位调研分析。对厅属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改革建议,着力推动相关事业单位更名和职能调整,科学整合厅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职能。二是谋划推进事业单位整合融合。加强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提请筹划成立有关事业单位,加快推进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融合。
10.关于“2019年以来审计发现的131个问题中有19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落实审计署、省审计厅整改要求,压实省、设区市两级整改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改合力。二是进一步细化整改举措。根据问题性质和类型,区分立行立改类、分阶段整改类、持续整改类问题,分解下发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路径和措施,统筹推进分类处置。三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整改。坚持倒排时序、按月督办,推动存量问题逐个整改销号,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全部完成整改。
11.关于“2019年以来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全省7463个违法违规用地用矿问题中有1729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定期通报、定期调度、跟踪督导、销号管理等工作机制,开展违法用地整改专项督导,加强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释放从严管理强烈信号,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以更严实作风、更有力措施,持续推进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二是切实加强难题攻坚。主动对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对部分重点疑难问题进行会商研究,有效推动问题整改销号。
三、持续压实责任、深化整改成效,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厅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四个融入”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继续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以巡视整改成效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持之以恒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厅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把巡视整改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持续强化跟踪督导,推动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机制,层层夯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是狠抓巡视整改不懈怠,持之以恒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拧紧压实全链条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反馈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和逐步解决的整改任务,狠抓节点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三是保持严的基调不放松,持之以恒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持续巩固深化党内集中教育成果,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不断提高厅内巡察工作质量,构建全面覆盖、上下贯通、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全环节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紧盯自然资源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巡视、督察、审计以及专项整治等发现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填补制度空白、强化刚性约束,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是践行职责使命不停步,持之以恒提升自然资源服务保障能力水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精神,紧紧围绕习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全面高效推进年度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坚决扛起“走在前、做示范”的自然资源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邮政信箱: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