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煤矿安全(瓦斯治理)督导帮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政治合格,品行优良,热爱煤炭事业,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具有斗争精神;
2.具有采矿、安全、矿井通风、地质测量、机电、电气、机械类等煤炭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及以上煤矿井下工作经验或煤矿安全生产技术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称;
4.能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从事煤矿井下工作,身体和心理健康,限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煤矿安全管理经验、研究生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本次招聘将在陕西铜川工业技师学院、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方式:微信扫二维码在报名系统内填报,并注意查看公众号发布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间及名单。
所有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除填报有关信息外,还应填写《省煤矿安全(瓦斯治理)督导帮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上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证书、1寸彩照、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煤矿井下一线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带章社保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未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联的资料、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核检查,对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对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提交的应聘资料不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设《综合能力测试》一科,主要测试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煤矿安全专业相关知识等内容(煤矿安全专业相关知识包含煤矿生产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机电运输基础、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等内容)。
应聘人员需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笔试;未持有身份证明的,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确定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进入复审人员名单预计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陕西铜川工业技师学院、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①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②《省煤矿安全(瓦斯治理)督导帮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煤矿一线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带章社保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进入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复审人员。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经复审合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制,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及潜能、煤矿专业素养知识等方面的情况。面试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结束后,在陕西铜川工业技师学院、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由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根据笔试、复审、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陕西铜川工业技师学院、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工作地点:铜川、宝鸡(汉中)、咸阳、渭南(韩城)、延安、榆林等地煤矿矿区。
(三)职责任务:督导帮扶片区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预防与治理;协助监管部门加强片区煤矿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执法检查与监督管理;指导片区煤矿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化学气体风险监测、超限报警应急处置;指导煤矿处置突发事件与灾难事故应急救援;帮助指导煤矿企业解决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坚决防范煤矿各类事故发生。
(一)本次聘用人员与煤炭工业西安工程造价管理站签订劳动合同,身份为合同工。劳动合同一般每三年签订一次。
(三)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待遇按企业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月薪待遇:基础工资(6500)+绩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待遇按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离职证明。
(三)应聘人员一定严格遵守招聘有关纪律规定,对提交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材料、存在违规违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来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陕西铜川工业技师学院、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节点。
本招聘公告以陕西铜川工业技师学院、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