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出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分、煤炭行业办理部分,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心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出产作业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体系运用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瓦斯零超限理念,进步其运用、保护、办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和应急呼应处置才能,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决定,对全国各类煤矿企业以及它所属煤矿调度室担任人、调度员和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值班员及保护中心担任人展开专题训练。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以煤矿企业自主训练为主,不具备训练条件(无专门场所、设备和师资办理团队等)的煤矿企业可托付当地具备条件的训练安排进行训练。
(二)各省级煤矿安全办理人员查核发证部分担任拟定本地区专题训练作业施行定见,对课程设置、教师选聘、绩效考评等提出要求。
调度(监控)岗位有关人员的门槛和首要作业责任;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原理、构成和功能,日常保护、故障诊断与扫除等;监控体系报警及井下紧急状况的处置与应对办法;本矿区煤矿首要灾祸与防治;本区域煤矿应急预案与演练等。
1.各省级煤矿安全办理人员查核发证部分于4月底前将本地区专题训练作业施行定见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并加强对专题训练的监督查看,要点查看训练内容、时刻、查核是不是满足要求,催促对查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认真总结好的经历做法,剖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定见和主张。在展开专题训练过程中,如发现较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2.各煤矿企业依照本地区施行定见拟定专题训练方案、树立专题训练档案,关于训练查核不合格的人员要当即调整岗位。训练方案、训练状况及岗位调整等状况要及时上报省级有关部分。
3.各省级煤矿安全办理人员查核发证部分于7月15日前,将训练状况阶段性总结材料及统计表(电子版格局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于10月15日前,将训练状况总结报告及统计表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国家煤矿安监局将于7月和9月先后两次安排对专题训练展开状况做要点督导查看,于10月下旬对专题训练状况做汇总通报。